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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冲突与人格整合

2000-02-08 来源:生活时报 陈维 我有话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地点中往往需要奉行矛盾甚至截然不同的行为规范,这便容易引起心理冲突。例如,一个学生在学校里受到克己让人、无私奉献的教育,但是他到集贸市场里却发现人们在买卖交易中斤斤计较,没有一点“让步”和“奉献”,便会对这种礼让奉献教育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一位医生在救治病人时,对患者充满“救死扶伤”的感情,但当他投身商场时却发现有的人对他并不回报同样的感情,只以冷冰冰的利益交换关系来对待他,此时该医生会怀疑自己原来对病人讲感情是否值得。

由于时代变革给人们带来了一系列的冲击和刺激,人们开始有意识地寻求心理平衡,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需求。如果缺乏积极心态和健康人格,不是说无法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事业的成功,就连生活安定、身体健康也难以实现。出现心理冲突是正常现象,但是如果处理不当,却会造成人格的畸型发展。如前所说的那个学生如果将集贸市场的斤斤计较作为人生准则,医生以商场上感受到的冷冰冰的利益关系去对待病人,这就是心理冲突造成的行为规范的错位,并进而导致人格发展的紊乱。

所谓人格是指一定的社会条件和教育影响下形成的一个人比较固定的特性。人格的形成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影响,也离不开社会教育的影响,社会环境对人有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选择作用。人类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不要希望每个人都是仁慈的,是肯舍己为人的,这样才能对人间存几分原谅,少受一点失望的打击。实际上要避免心理冲突造成的行为规范的错位,我们就应该学会人格整合,即弄清楚不同场合、条件下行为的内在合理性,善于把不同乃至相反的行为规范“整合”到人格体系中,并顺畅自如地对应到不同场合、条件下的行为之中,俗话说得好,“到什么地方唱什么歌”。例如在经济交易中等量交换,但在处理非经济领域的人与人关系时则反对斤斤计较,不能认为两者是绝对对立的,恰恰相反,两者应该共存不悖。如果不能对这两种行为规范成功地“整合”,要么是人际关系紧张,要么就是经济上的糊涂帐,这都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我们不能只有一幅“头脑”,一种标准,一把尺度,而需具有多幅“头脑”,多种标准(是针对不同场合条件下的具体行为而言)。如果一个人真正学会了用不同的标准判断不同的事物,用不同规范指导不同的行为,他也就获得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格的整合性与在不同活动领域的高度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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